“清水衙门”敛财术:江苏两年有5个气象局长落马

20.05.2015  14:13

               5月15日,江苏省南通市气象局原副局长缪勇谋因受贿112万余元,被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此前,2014年9月,缪勇谋的老上级——南通市气象局原局长宗周全,也因“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而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南通气象局原局长宗周全

  记者梳理发现,最近几年,全国范围内有多个地方的气象局“一把手”因贪腐落马。其中,江苏地区近2年就有5个正副局长,除了宗周全和缪勇谋,还有泰州市气象局原局长刘方、海门市气象局原局长余震东、靖江市气象局原局长姚珙等人也因贪腐落马。

  在外界眼中如同“清水衙门”的气象局,是何以成为腐败的高发地呢?气象局长们又靠哪些招术来敛财“致富”?

  澎湃新闻记者根据已有司法裁判权威资料,梳理总结了气象局官员的腐败门路。综合来看,既有公众所熟知的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也有其“自身特色”的捞钱门路。

          从气象局盖大楼买设备中捞钱

  缪勇谋资料图

  今年57岁的缪勇谋,从1998年至2014年案发,任南通市气象局副局长16年,分管基建、财务。

  2015年5月15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缪勇谋在担任南通气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基建、财务的职务便利,在承接工程、招标评标、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相关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于2004年至2014年分别收受他人所送财务等共计112.4万元。

  上述工程项目包括:南通市气象局新一代雷达信息处理楼室内外装潢、弱电工程、土建工程等项目,南通市气象局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中心(兴东雷达站)工程项目等。

  收受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好处,缪勇谋遂“投桃报李”,对相关人员和单位在承接工程等方面“关照有加”。

  法院认为,缪勇谋行为构成受贿罪,依法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到其有自首情节,案发后退出全部犯罪所得,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减轻处罚,遂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近几年,各地气象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纷纷升级换代,盖大楼、买设备,这就为手握重权的气象局长们提供了权力寻租的可能。

  无独有偶,南通下辖的县级市——海门市气象局原局长余震东的贪腐路线,与缪勇谋也大同小异。

  相关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显示,余震东负责海门市气象局新一代雷达信息处理楼建设,这里面涉及各种安装工程和采购项目,“雁过拔毛”,每项都可以搂钱。

  比如,丁某挂靠在常州一家建筑装饰公司,他想承建海门气象局新一代雷达信息处理的楼内装潢工程。余震东为其提供帮助,相应地就收了人家10万元。

  久而久之,余震东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万余元,他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9个月。   海门市气象局原局长余震东
            提拔下属、解决工作都要收钱

  泰州市气象局原局长刘方走的另一种贪腐路线:拿人钱财,关照晋升。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2013年间,刘方利用职务之便,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安排、子女工作调动等方面给予关心和帮助,收受钱物合计价值43万余元。因犯受贿罪,刘方获刑8年。

  记者注意到,泰州一大批气象系统的官员向刘方送钱送物,至少9人是中高层干部,涉及市局和多数辖区分局主要领导。他们给刘方“上贡”的金额,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十几万元。

  这些人员包括:泰州市气象局副局长夏金元,泰兴市气象局局长谢宗锦、姜堰气象局局长吕冬红,姜堰气象局副局长夏震,姜堰气象局原局长朱爱国,靖江市气象局局长姚珙,泰州市气象局高港分局局长张淑慰,泰州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郭祥

            圣,泰州市气象局防雷中心主任刘步鸿等人(上述官员职务均为案发时职务)。

  比如,时任泰兴市气象局副局长谢宗锦在给刘方送钱后,如愿以偿,被提拔为泰兴市气象局局长。

  据法院查明,谢宗锦在2005年~2013年的中秋节或春节前,先后16次给泰州市气象局长刘方送钱12.8万元,每次六千元或一万元。

  为何要送钱给自己的顶头上司刘方?谢宗锦对司法机关供述称,他希望能和刘方处好关系,“在个人职务晋升方面得到关照”,“在泰兴气象局的工作能得到关心”。

  不仅如此,谢宗锦还希望能够将女儿安排到泰州气象系统工作,这也要有求于刘方。

  再如,时任靖江市气象局局长姚珙在2006年~2013年春节前,先后8次送了2.7万元,还有一只价值2.7万元的欧米茄手表。

  姚珙坦称,其送钱送物是因为“个人进步和工作开展方面都离不开刘方的关心”。

        新盖建筑防雷检测也能捞钱


          送钱的靖江市气象局局长姚珙,自身也是个搂钱的官。他捞钱的方式颇有气象局“特色”。最终,他因受贿10万余元、贪污约6万元,获刑7年6个月。

  在贪污方面,姚珙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请他人虚开金额为约6万元的旅游发票,在靖江市气象局账上报支的方法,非法占有公款约6万元。

  在受贿方面,有些就涉及到气象局的业务了。

  中国要求,楼房等建筑物必须安装避雷针等防雷装置,而所有的防雷装置,都需要检测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后,整个建筑才能竣工验收。开发商在开发新盘时,必须先期交付防雷费,否则无法办理资料备案,进行房屋预售。

  问题在于,目前全国所有的防雷检测所,都是隶属于各级气象局的事业单位。而防雷所自身,又开设了经营相关业务的企业。这个市场,并不对普通民企开放。

  封闭的市场,容易产生高昂的收费,也容易滋生腐败。

  比如,2007年~2013年,姚珙利用职务之便,向承包靖江市华云气象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防雷工程的朱某,索要5.5万元。

  2012年下半年,江苏一房地产公司副总向姚珙咨询关于房产项目雷击灾害风险评估的事项。姚珙告诉他,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是气象局下属公司泰州华云公司负责,做评估有两种收费方式,一种30多万元,一种50多万元。

  该公司觉得30万元仍然高,于是决定送2万元给姚珙,请姚珙在收费方面“再优惠一些”。

  实际上,通过自身的垄断业务来谋取私利的,在全国并非个案。

        比如,广西灵川县气象局原局长蒋某在任内为了搞创收,其下属防雷中心对建筑工程项目的中间楼层没进行检测时,照样收取防雷设施检测费;而建筑商交钱了事,造成了防雷设施偷工减料的机会,留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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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