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从六个方面推进依法行政 积极应对复议诉讼新变化

04.06.2015  11:2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加大了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将面临新的形势和变化。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行政诉讼法》,太仓市结合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具体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是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律规定的实体及程序范围内行使职权,不滥用或超越职权,避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出现。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新行政诉讼法扩大的受案范围内容,与各地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息息相关,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公布、清理等工作。三是切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律师专家、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复议应诉等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太仓市早在2006年就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要更加严格落实,相关情况将定期统计通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五是注重行政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更加严格,要强化行政争议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等手段,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积极处理好服务指导和规范监管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行政纠纷。六是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明确专人分管,配强专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太仓市涉诉行政执法案件跟踪查纠办法》,全面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复议应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