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交通14个“十三五”专项规划全部通过审议
1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 “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5个交通专项规划。至此,我省交通14个“十三五”专项规划全部通过省厅“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
本次会议听取了《江苏省民航“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及中长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江苏省内河航道“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十三五”教育培训发展规划》等五个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及规划内容的汇报,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审议。会议充分肯定了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一致同意通过审议,并对规划文本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意见。
会议指出,这五个专项规划是指导今后五年江苏民航、通用机场、内河航道、人才和教育培训发展的行动纲领,具有重要的引领、指导作用。会议强调,各专项规划编制组要认真贯彻领会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的省情和各市、县的实际需求,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在重点任务安排上,要体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最新要求;要找准发展薄弱环节,着力破解发展瓶颈,提升运输机场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航道养护管理,加快行业智库建设。会议同时要求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其他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根据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后及早印发。
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专项规划分别是:江苏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十三五”专项规划,江苏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港口“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公共出行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货运与物流“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普通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江苏省高速公路管理“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民航“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及中长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江苏内河航道“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江苏省交通运输“十三五”教育培训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