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31个农村用水合作组织开启农村水利管理新模式

29.10.2015  16:53

  办公地点明确、人员设置到位、规章制度上墙、水费计收公开……在宿迁市宿豫区来龙灌区玉皇农民用水协会,一群人聚集在门前的两块公示板前,寻找自家今年灌溉期的用水量。

  类似的场景,近期在宿豫区来龙灌区试点的6个农民用水协会都可以看到,农村水利设施“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目标在这里得以基本体现。

  来龙灌区的探索,只是宿迁近年来启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一个生动切面。目前,宿迁已注册登记231个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占全省总数的43.5%。

  遍布全市各地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维护农村用水秩序、管护小型水利设施等方面发挥了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

  农村水利管理“失位”,农村用水合作组织“上马

  “过去农忙时,家家户户要等水、抢水和守水,每次灌溉要五天,原来的泥渠改成了防渗渠后,放水不到两天就完工了,还不需要人在田边上看着。”近日,在来龙灌区韩集支渠东二斗渠,来龙镇玉皇村陆场组村民王宜华刚打开闸口,汩汩水流就源源不断地流往稻田。

  一直以来,来龙灌区韩集支渠东二斗渠是玉皇村282亩农田灌溉的引水渠,之前是一条泥渠,去年宿豫区对该渠道进行了混凝土衬砌,提高了渠系水利用率,同时,专门设置了电磁流量计,解决了过去经常存在用水纠纷、水费计收不透明等问题。

  而玉皇村农田用水的前后变化,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宿迁近些年农村水利管理体制的“前世今生”。

  宿迁是传统农业大市。农业离不开水,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发展农业经济需要农村水利设施“通乡达村”。“十一五”期间,宿迁市农田水利工程总投资达16.2亿元,初步改善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也缓解了农田灌溉用水难的问题。然而,这些农水工程在发挥惠民效益的同时,在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的斗渠以下田间工程建设点多线长,管水组织主体“缺位”,经常出现有人用、没人管,老化破损严重等现象;老百姓粗放型灌溉用水观念没有改变,地方用水纠纷长期存在;水费计收不科学、不透明,基层水务站人少事多,水费征缴到位率低……

  为此,宿迁市按照政府指导、自主管理,自愿组合、互利互惠的原则,启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大幕,探索实施了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宿迁样本”。

  打通农村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形成畅通“闭环

  如何打破“护水无人问,用水有人争”的不良局面,让农民用“明白水”、交“清楚钱”,并发动农民加入用水管理队列,实现农村水利管理无缝隙、全覆盖?宿迁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开始“破题”。

  早在2008年,宿迁市乡镇水务站在全省率先实现两个“百分百”,即乡镇水务站100%完成体制改革、明确水务站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水务站人员工资100%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每年均举办乡镇水务站培训班,以提高全市水务站人员的政策和技术水平,为基层水务服务和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之前,服务管理的范围太大,人少事多,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一位乡镇水务站工作人员坦言,农村水利工程面广量大,特别是支渠以下工程建设、维修和管护十分复杂,而对于那些扒口抢水、筑坝拦水等现象更是有心无力。

  将农水工程的决策权、管理和使用权彻底交还,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运而生。

  在宿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是这样成立的:经广泛组织宣传发动,推选乡镇、村组干群代表参加用水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协会会长、副会长及理事,在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协会章程、灌溉管理、工程管理等多项制度,报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业务范围划分原则上以水利工程所服务的区域或乡、村、组的行政区域为范围,由农户自愿参加,按照合作互助、民主管理和自我服务原则建立起来(或者结合水文边界,以斗渠水文边界组建),主要从事水费收取、水量分配、水事纠纷调解等工作,是一种非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和自治组织。

  “通过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我市将广大群众从‘服务的末梢’变为‘管理的前沿’,逐渐打通了农村水利管理‘最后一公里’,构建了县区水务部门、乡镇水务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管理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畅通的‘闭环’。”宿迁市水务局副局长叶志才说。

  摸索中前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有待完善

  说到宿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堪称一大亮点,今年6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目前正在向国家级验收发起冲刺。

  据了解,宿豫区在深入推进来龙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朱瓦斗渠、罗庄斗渠等6个农民用水协会,把田间用水的决策权、使用权通过用水户的形式回归给农民,以调动农民管水和维修工程的积极性。

  据介绍,来龙灌区目前主要干、支渠系已进行防渗处理,斗渠及以上渠系水、末级渠系水利用系数均大幅提高。较以往,每年可节约灌溉用水约8000万立方米,节约翻水经费1000多万元。同时,由各协会统筹负责工程管理、征收水费及灌溉管理等工作,通过内部协商解决农民因用水引发的矛盾、摩擦与纠纷来积极维护灌区的和谐稳定,水费收取率由2013年的85%提高到去年的95%左右。

  与政府推动式不同的是,2011年成立的沭阳县瑞华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完全是社会自发式组建。该合作社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几年来,不仅解决了当地用水难问题,也在工程管护、节约灌溉用水、水量分配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完全由村民自发成立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在实际运行和发展中,往往功能发挥打折扣,有些用水协会甚至名存实亡。究其原因,存在缺少经费来源、队伍建设不完善等制约因素。来龙灌区组建的农民用水协会和沭阳县瑞华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是宿迁市实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探索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两种有效形式。针对目前宿迁全市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现状,宿迁市水务局局长郑干先表示,宿迁将持续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水利管理体制的一大突破口,积极实施“政府推动、政策扶持、行业主导”等多元化举措,不断提高基层水利服务和管理能力,凸显“小农水”建设管理的“裂变效应”。

  洪磊王燕妮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