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调整 新政实施两日近百购房者受惠

02.04.2015  12:27

  中国江苏网4月2日讯 这两天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在二手房市场掀起了不小的波澜。啥时候开始实施,具体细则又是什么?这些常见问题成了市民咨询的热点。

  “我们已经收到通知,即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限由5年改成2年,并从3月31日开始实施。”昨天,无锡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具体内容主要是: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这两天,税务热线“12366”被打爆了。更有不少市民跑到中介门店以及位于复兴路的无锡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咨询详情。

  市民王女士有套住宅,位于滨湖区,未满5年,原先需要缴纳近3万元的营业税。在新政实施前的3月28日,她与买家签好约,由于涉及买家审批贷款,目前还没有走到缴纳税费那一步。“我这种情况可以符合免征的条件么?”中介工作人员告诉他,这项政策不以签约的日期为准,而是以缴纳税费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王女士的房子在3月31日之后缴纳营业税,正好赶上了“满2年免征”的优惠政策。这意味着,不管是买家还是她交,都可以省去这笔费用了。

  中介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到了税务部门人士的认可。据介绍,财政部下发的通知要求是从3月31日开始实施,无锡也是在第一时间将新政落地。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能够享受全额免征优惠政策的是普通住宅,即144平方米以下的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虽然年限也是从5年变成2年,但不是全额免征,而是差额征税。数据统计,3月31日、4月1日两天时间,无锡已经有近百名购房者成了首批享受新政的“幸运儿”。(练维维)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