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电台:“最严”食品安全法来了 网上卖食品“实名制”
6月16号到7月2号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将于今年10月1号起施行的新版《食品安全法》成为宣传周期间系列活动的一大关注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增速迅猛的网购食品领域就规定,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网络第三方平台有连带责任。
近几年里,网购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青睐。数据显示,仅2013年食品电商总交易金额就达到324亿元,同比增长47.9%。而网络点餐因为便捷性,也正在催熟配送市场。不过,网购食品进货渠道不明、宣传不实,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问题同样屡见不鲜。市民张女士就遇上烦心事:
“正好过节,在网上买了巧克力,快递收到后,发现巧克力上面有白点,我就去平台上和卖家理论,卖家爱搭不理,作为消费者我心里非常不舒服,一直都没办法解决。”
像张女士这样的网购食品纠纷,最终大多以消费者自认倒霉收场。不过,将于10月1号起正式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对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省食药监局政治法规处胡恒波:
“其中对于网络食品交易这一块,在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第46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未来会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管理会更加严格。”
网购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法律法规空白的问题得到弥补。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规定,相当于给如火如荼的网络交易平台戴上了“紧箍咒”,可以倒逼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消费者“站好岗”。扬州食药监局法规处处长胡锦艳:
“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另外,新法还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胡锦艳:“对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对严重违法行为,增加了行政拘留处罚,对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位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
【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张倩、钱飞、扬州台】
(2015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