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失信企业将被公示 造假、虚报、瞒报者在全国都无所遁形
11.04.2015 12:49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自今年起,我省统计上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将向社会公示。为此,省统计局在江苏统计信息网增设“统计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并与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相链接,这意味着,那些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将在全国范围都无所遁形。
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是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去年11月发布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在依法开展的政府统计调查中,企业如果触犯了以下“三宗罪”里的任何一项,都将被认定为统计上严重失信: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兆恒表示,这三种统计违法行为,每种都严重影响企业源头数据,最终损害统计数据的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每年大大小小的统计违法案件均超万件。
作为诚信江苏建设的一部分,我省2013年开始对统计上失信企业“打等”,行政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下属于“一般失信”,2万至5万元属于“较严重失信”,5万元以上为“严重失信”。统计部门鼓励公民等举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省统计局举报电话为:025-86637150,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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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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