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查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四类隐患
8月至12月,省地方海事局在全省辖区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参加自查和排查人数共20万余人次,执法船艇7万余艘次,检查船舶70多万艘次。2015年8—12月份,我省辖区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33%、20%和74%,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成效。
专项行动中,全省地方海事积极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总目标,认真排查船公司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乡镇渡口及水上风景旅游区(客)渡船、内河通航安全“四类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反复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水上交通安全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各级地方海事部门加大对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油船、危化品船舶、乡镇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水上加油(气)站点等水上交通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以及近期其他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的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下一步,全省地方海事部门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成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行业性监管向社会化治理转变,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水上交通“大安全”管理格局。不断完善诚信管理机制。巩固、完善航运公司、船舶诚信管理机制,促进航运公司安全诚信管理,提高海事管理效能与服务水平。建立责任追究制。强化对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的督查检查,督促执法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全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内部执行力。
同时,各级地方海事部门严格落实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寒潮、大风、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的防抗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工作,督促船民落实防冻、防雾、防滑和防火的各项措施。做好枯水期的防堵保畅工作,严格控制超吃水船舶驶入航行条件受限水域。(陈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