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警方严把“四关”筑牢消防产品监管屏障

30.05.2016  19:37

  为全面加强消防产品监管,淮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措施,强化排查治理,通过严把“四关”全力筑牢消防产品监管“屏障”,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把好“落实关”。 大队按照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查办消防产品重点案件。加大对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防火阀、防火涂料、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枪七类消防产品的身份信息检查和查处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责任。同时,及时将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规格及型号等信息移交质检、工商等部门追本溯源,摧毁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的窝点,推动消防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完善机制,提前介入,把好“源头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把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作为消防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建审、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等各个消防执法工作中去,把消防产品质量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加以要求。同时,严格执法程序,使消防监督人员必须把此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作为重要职责认真加以履行。二是完善管理机制。从消防产品的源头入手,切实把消防产品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为多环节控制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对辖区内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施工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并随时进行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采取一查到底的方法,按照法律程序对各环节相关单位进行依法处理;对未取得消防设施施工资质的企业严格禁止再开展消防施工业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对拒不整改的违法企业采取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媒体曝光等多种方法,促使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还给消防产品市场一片净土。

   三、强化监管,认真验收,把好“使用关”。 对新改、扩建、内装修的在建工程监督管理开展排查,对在建工程的消防施工单位资质、到货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安装,特别是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大批量防火门等消防产品到货安装前,组织进行消防产品安装前的检查,并封样送检。对在建工程设计使用的消防产品情况或已定购选用消防产品的情况进行逐个登记造册,提前介入,立卷监督,严把消防产品安装使用关,有效控制了不合格消防产品在建筑市场上的流通和火灾隐患的产生。

   四、媒体联动,加强教育,把好“宣传关”。 针对部分消防产品代理商、经销、建设单位、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消防法制意识淡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现状,大队以深入推进消防宣传“八进”工作为契机,在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执法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培训。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消防产品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示不合格消防产品名单,切实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假、打假意识,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产品治理的良好氛围。(淮安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