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院”工作会谈:共同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14.01.2015  12:38

  1月12日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三次工作会谈在省检察院举行。会议分别就两院拟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三个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进一步深化相互之间的监督协作机制取得广泛共识。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主持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前飞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徐安检察长指出,多年以来,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出台一系列司法实施意见,为全省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提供了具体指导,推动了全省司法工作的健康深入发展。双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推动会谈成果的落实,切实将这些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徐安检察长强调,在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的历史条件下,双方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法院、检察院工作始终,按照宪法法律职责分工,既加强监督制约,又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承担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找准服务江苏发展的新定位,在促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上更加紧密合作。特别是围绕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服务江苏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在服务大局中加强检察环节和审判环节相关工作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找准司法改革的着力点,在探索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上更加紧密合作。今年将是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深化司法改革的开局之年,在今年的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中,两院要继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并加强经常性沟通交流,对共性问题、重大问题共同开展调研、联合向省委报告,确保各项改革试点顺利进行。要找准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过硬队伍。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首次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全过程,针对两院队伍建设中发现的一些司法不公正、不廉洁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予以解决,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许前飞院长在总结时强调指出,两院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强大合力。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八次全会《意见》对两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院、检察院都是主力军,必须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确定的应尽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两院需要进一步密切协作,共同推动相关立法、共同推动法律实施、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促进全民守法。围绕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省法院、省检察院需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双方会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确保公正司法;围绕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我们已经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前不久泰兴“12.19”环境公益诉讼案二审开庭,社会各届广泛关注,反响很好。下一步,两院要落实好这次双方会谈提出的意见建议,共同探索,确保实效。同时,对履职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具体司法问题,双方也要保持经常性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许前飞强调,要充分发挥两院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作为司法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两院在前期起草总方案的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在今年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践中,两院要继续保持密切沟通,既深入推进全省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也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探好路。  

  省法院、省检察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有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李崇闽、李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