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实行专业化管理
省委组织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旨在构建以“初级、中级、高级、特级”为标准、以“专门渠道进入、专业能力培训、专职资格认证、专项实绩考核、专属待遇保障”为内容的“四级五专”专业化建设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相对稳定、充满活力的“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此举在省级层面还是首家。
意见明确,“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含专职副书记);市场化选聘的“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选派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对此三类人才,采取专门渠道进入,即内部选任党组织书记,主要出资人(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担任党组织书记;主要出资人(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从管理层中推荐人选;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两新”组织出资人(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派驻乡镇(街道)、园区、楼宇、商圈和重点行业社会组织等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对于全省上市公司、民营骨干企业、互联网骨干企业、5A级社会组织和高层次人才企业,将有计划地定向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实行重点联系指导。
“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接受专业能力培训,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认证和等级晋升。各设区市委组织部门将研究制定“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资格认证办法,对“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的专业能力进行评估认证,认证等级在本市范围内通用,与激励保障直接挂钩。各地采取定期评定、随机检查、年度述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开展履职考核,考核结果与资格认证、等级晋升、激励保障挂钩。
意见明确,对“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实施专属待遇保障,除了发放岗位补贴外,对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党组织书记和市场化选聘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按资格等级,每年发放“红领津贴”。对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其工作所需的交通费、通讯费、误餐费、图书资料费等工作经费,鼓励其积极创建“红领工作室”,领办、承办党建项目。各市、县(市、区)要将“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党组织要留存党费按照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郁芬)
来源: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