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恩元居”的历史恩怨

13.05.2015  16:58

  

  马振国和马毓

  

  恩元居是一家有着近90年历史的老字号,以炒疙瘩闻名北京南城。而在煤市街,有一家同名“恩元居”的北京前门恩元居餐厅在开门迎客。老字号手艺的传承人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对方无权使用“恩元居”这一商号。

  为了确认“恩元居”字号的归属,今年4月,恩元居第三代传人马毓女士将前门恩元居饭店诉至了西城法院。

  历史

  九十年老字号注册了商标

  1929年,马东峰用自己的积蓄开了一家小饭馆,起名叫“恩元居”,主营炒疙瘩和一些家常小菜。

  “当时我们有东柜西柜两家店,东柜老店面在现在的朱家胡同,生意特别好。”马东峰的长子马振国老爷子对恩元居的故事了如指掌,“晚上一直要开到十二点,一天就能卖出200斤面。

  但在1956年公私合营后,恩元居东柜被收归国有并改造为北京恩元居餐厅,西柜则被解散。马家只有马东峰的一个弟弟被作为老东家成员聘为餐厅顾问。

  2006年煤市街进行了商业改造,老店面就此消失。

  “后来是‘爆肚冯’的冯伯找到我,问我还想不想干家里的老本行。”马老爷子说,“我们几家老字号捆绑着干,这才有了九门小吃。

  就这样,2006年,恩元居炒疙瘩在九门小吃的一个档口重新亮相。也正是这次复出,让马家人意识到,老字号是需要传承的。随后,马毓女士开始进行商标申请,并在2009年成功取得了“恩元居”注册商标,同时也成了“中华老字号”的会员单位。

  但由于经营上的分歧,现在马家已经暂停了九门小吃档口的经营。

  冲突

  谁是真正“恩元居”? 两家对簿公堂

  目前正在营业的北京前门恩元居餐厅,位于珠市口南侧纵横交织的胡同内,店面已经开业两年多了。店内正堂上悬挂着写有“恩元居”三个字的老牌匾,侧墙上还挂着对恩元居创始人马东峰的介绍,店里的招牌菜是炒疙瘩。

  “他们开业之后总是有朋友问,‘姐,你们家又开新店了?’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马女士表示,对方餐厅的营业,使得消费者产生了误认。因此,马女士以“恩元居”商标所有人的身份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继续使用“恩元居”字号,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我们也是由马家老店传承下来的。”前门恩元居餐厅法定代表人郑老板在庭上表示,在商标问题上,他们并没有过错。

  郑老板称,他们的前身是宣武饮食公司下属的“北京恩元居餐厅”,当时由于公私合营,恩元居老店面被收归国有,对于这类企业的遗留问题国家是有定论的。2001年国企改制后,更名为如今的“北京前门恩元居餐厅”并变为私营。

  而在煤市街商业改造后,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经营场所,餐厅的经营时断时续,直到2013年,才在目前的店址重新开张并经营至今。

  对于马家在九门小吃的营业,郑老板表示,马家并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因此不属于合法经营。对方的“中华老字号”称号也是由工商联合会颁发的,而非由商务部核准,仅仅是一个民间的称号。

  马女士则称,九门小吃有统一的营业执照。

  “我们从1956年恩元居收归国有后,是一直在经营的。”郑老板表示,真正将店面传承下来的是他们,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店面与马家的后人已经没有了实际的关系。郑老板认为,马家对商标的注册属于恶意抢注,他们将保留另行起诉的权利。

  庭上,马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调解。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第三方律师·观点

  “恩元居”三字不应突出使用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程璇律师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前门餐厅对“恩元居”商号的使用,是否构成了对马家的商标侵权。

  程律师表示,虽然马家取得了注册商标,但由于前门餐厅一直拥有合法的工商登记,因此在原有的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前门恩元居餐厅”这个商号,是不构成对注册商标的侵权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前门餐厅在使用时,不应该仅仅突出‘恩元居’三个字,而应该使用餐厅的全称。

  程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曾指出,对于因历史原因造成的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的权利冲突,当事人不具有恶意的,应当视案件具体情况,在考虑历史因素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解决冲突。

  “如果老字号商号具有连续的合法使用情形,纠纷的产生又是基于历史原因,为了节省诉讼成本,我还是建议双方最好协商解决。”程律师表示,因为客观的历史原因,使用老字号经营的一方无法否定对方的注册商标,而拥有注册商标的一方也无法否定对方在合理范围内继续使用老字号的权利。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达成协议,通过划定各自的经营范围,或者通过商标权的授权进行经营,还是可以实现双赢的。

  刘苏雅 文并摄 J244

  名律铁案

  本期主讲 程璇律师

  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8年。2012年起担任北京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被评为“2012-2014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