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
近日,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确定了600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通知》说,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工信部信〔2013〕31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行动计划(2015-2018年)》(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工作部署,根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试行)》(工信部公告2014年第3号),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组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现遴选确定了600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并已将名单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单位按照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贯标工作。并通知有关事项如下:
一是积极推动辖区内所有国家级贯标试点企业启动贯标,按照贯标实施的主要步骤和阶段有序开展工作,并推动完成贯标的企业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gltxpd.cspiii.com)申请评定。
二是积极推动辖区内所有贯标企业(包括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国家级试点、省市级试点和自主贯标企业),在“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系统”(gltxgb.cspiii.com)中完成注册(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并及时填报和更新贯标工作进展情况。各省平台管理员应每日登录该系统,及时开展企业贯标进度审核。
三是面向辖区内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层领导、贯标咨询服务人员等相关主体分批分类组织专业培训,进一步营造工作氛围、深化各方认识;挖掘典型和提炼经验,积极组织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典型企业现场交流、成果展示及咨询服务对接活动,推广普及贯标评定成果。
四是积极制定和落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支撑政策。在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重点工作中,以及相关领域示范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中,优先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达标企业,统筹解决企业在贯标达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