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 在常州各地偷供电管屡得手 被判2年

05.07.2015  14:36

  两人合伙,偷供电管屡得手

  案由:盗窃

  受理地点:天宁检察院

  马某,老家山东,多年前来常州打工,曾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3月中旬,马某和好友张某经过天宁区新德安医院附近一工地,无意中发现绿化带旁堆有成捆的电力管,一时动起了坏心思。

  3月20日凌晨3点许,马某和张某约好,在第三人民医院门口集合,准备一起行动。到了工地,马某和张某直奔电力管堆放处,想把整捆电力管都拿下。谁知,这些橙色塑料管,直径近20厘米,约有6米多长,很难搬运。

  一番考虑,马某和张某就先偷了一小部分,先去废品回收站兜售,7根电力管卖了1200多元。看行情还可以,两个人准备继续作案。

  后来,马某和张某事先在武进万达对面的工地上踩点,于4月8日又窃得电力管10根,得款2600多元。4月10日,两个人故伎重演,在雕庄街道一工地,窃取电力管12根,得款3000元。

  几次得手没被发现,马某和张某准备再大干一番时,被事主曹先生当场发现,两个人迅速逃离。现场留下电动三轮车一辆,车上有7根供电管。曹先生立即报警。

  没多久,马某被警方抓获。经审查,马某交代了他与张某等人多次在武进、天宁盗窃供电管的犯罪事实。日前,其中一名男子马某已被天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