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办法”治司法顽疾有实招

22.08.2015  15:1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对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执行“两个规定”提出明确要求。由于上述“两个办法”指向明确、操作性强,成为挥向领导干部插手过问案件行为的一记重拳。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曾经是长期影响司法工作正常运转的一大顽疾。有的地区领导法治观念淡薄,狭隘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社会稳定”,在这些人眼里,司法机关的职责不是维护社会公正,而是为地方经济利益背书,在涉及“民告官”等敏感问题时便搞“协调”,使司法机关成为橡皮图章和挡箭牌;一些干部身居高位、手握重权,将司法机关视作“私家衙门”。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亲友的为所欲为打开保护伞,暗示甚至明示司法机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俨然把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变成了寻租避风港。而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来说,升迁、荣誉受制于人,在面对“以权压法”时又往往无能为力,敢怒而不敢言。

  为了将依法治国扎实推向前进,尽可能彻底地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现象成为过去时,最高法适时公布了“两个办法”。其中两大亮点在于,法院将建立信息专库,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行为一律录入信息专库,并报送相关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而对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的批示等,将存入案件卷宗。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一举一动都记录在案,并在上级主管部门“挂号登记”,无疑将极大压缩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空间:一来无论相关责任人调职何方、在职与否,都再难清除相关记录,也就逃脱不了日后的追查追究;二来一旦谁敢于踩红线、跨底线,再也难以自己捂盖子、搞黑箱,将直接面临上级的严厉问责。这些实施细则,犹如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每个企图干预司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头顶。

  在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彻底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必然是一出重头戏、一场攻坚战。最高法力求不留死角的“两个办法”想要落地生根、发挥“铁规”应有的作用,少不了领导干部和司法工作人员的身体力行。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仅为“两个办法”不打折扣地推进打了一剂强心针,也给那些打算今后变换花样干预司法的个别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我们期待新的铁规能够有效发力、早日生威。(姚亿博)

  原标题: “两个办法”治司法顽疾有实招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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