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推出本地户籍惠民殡葬新政

15.07.2016  02:39

      近年来,东海县坚持共享发展改善民生,努力让民政服务对象分享更多改革开放成果,着眼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自2016年7月1日起,县政府出台本地户籍城乡居民殡葬普惠政策,免除本地户籍、无丧葬补贴人员基本丧葬费用,凡具有东海县城乡户籍且在县殡仪馆办理火化的无丧葬补助费的城乡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所有人员不在免费范围)及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体享受此政策。免费项目是指在县殡仪馆内发生的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县物价部门核准价格执行。这是继“九种人”殡葬免费后的全县第二次殡葬惠民重大改革。

      据悉,该县第一次殡葬惠民重大改革始于2011年,对符合政策的“九种人”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即当月享受城乡居民低保待遇的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三无”人员(含孤儿);无固定收入且享受重度残疾生活救助金人员;无固定收入且享受民政部门抚恤的残疾军人、享受民政部门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民政部门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在乡复员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九种人”殡葬惠民执行以来,已累计免除相关费用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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