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四方联动”力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透明
东海县把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惠及百姓、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自愿的原则,专门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方式,从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严格进行全程把关。力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透明。
农户申请。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提交危房改造申请书,申请书须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必须有户主签字,并附以下材料:户籍证明。即户口薄,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须提供证明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贫困残疾人家庭须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贫困户提供县扶贫办建档立卡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危房证明。现居住危房照片。
村级初审。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对申请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评议,形成村民代表评议记录并签字确认,评议结果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留存公示照片)。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
乡镇审核。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赴现场逐户进行核实,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各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意见,并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和所在村公示7天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县级审批。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准,核准后由乡镇政府与改造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
日前,东海县再次拨付财政补助资金1380万元,1200农村危房改造户从中受益。其中100户修缮加固可获每户6000元补助,1100户翻建新建可获每户12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将在改造任务结束并经县级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拨付给危房改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