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局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

19.08.2016  02:33
进一步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科室的行政应诉责任,对所提供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负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提供证据全面、准确、及时。县局党组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带头履行相应的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量,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发挥县局法律顾问作用,切实保障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和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