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建立环境保护预防约谈工作机制

02.09.2016  02:32

  为进一步加强东台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筑牢企业直接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镇(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环境保护体系,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和监管人员失渎职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近日,东台市检察院与东台市环保局经多次会议研究商讨,共同制订《环境保护预防约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有效防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生重大问题,推动东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新制订的《环境保护预防约谈工作机制》以东台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名义转发各镇(区)和环委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工作要求、工作原则、约谈内容、程序和处理措施,将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部门起到督促、威慑作用,以便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在建立联合约谈机制的基础上,还将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挂牌督办、协作办案等各项机制,通过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促进检察监督与环保执法有效对接,为东台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 葛红明   赵长海   常卫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