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提高“两类”社工职业保障水平

06.03.2017  17:04

近日,东台市司法局修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两类”社工岗位责任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调动社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

该局加大对“两类”社工职业保障力度,一是将“两类”社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纳对象,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保障;二是在注重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加大月度考核频次,同时将考核绩效奖励由季度发放改为次月发放,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三是提高绩效奖励基数与优良评定比例,人均月度绩效增幅达63%,年度绩效增幅达50%。增加后,平均每名社工每月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由25%增加到38.8%。

该局还鼓励“两类”社工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技能考试、职称评定等活动,不断提升自我综合素质,为提高基层社工队伍实战能力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