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第一批)资金
22.06.2017 15:47
本文来源: 财政厅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2017年省级预算安排,经商省农委,现将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第一批)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7年“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根据各地耕地面积结合工作业绩等,按照每县(市、区)分档补助15-30万元的标准进行分配。请各市、县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财﹝2017﹞20号)有关要求,督促同级农业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尽快开展工作。
二、请各地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6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第一批) 资金分配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6月12日
本文来源: 财政厅
22.06.2017 15:47
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机专项资金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财政厅
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机专项资金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财政厅
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