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如何摆脱创新与监管的两难境地?
8月10日清晨,赶着上班的武汉市民发现路面上比往日更加拥堵。原来,是有大量出租车开着双闪,排着长队,选择周一早高峰在上班要道上慢慢行驶,以集体罢工的形式抵制专车。
这已经不是专车和出租车第一次正面冲突了,面对矛盾的不断升级,专车的监管政策仍不明朗。政府部门一方面想鼓励“互联网+”下的新的交通出行方式,一方面专车带来的某些问题又与现行法规政策冲突。如何对专车形成合理有效的监管?前提是弄清专车服务的本质。
专车本质是平台模式服务
与出租车相比,专车用户可以减少等待时间,享受更好的点对点服务及态度,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用车的需求,尤其在一些人口规模较大、出租车资源供不应求的城市。2013年,美国专车公司Uber正式进入中国,专车服务在中国市场快速兴起。一号专车、滴滴专车、神舟专车等专车公司相继成立,用户规模迅速扩张。占据中国专车市场份额前三名的滴滴、Uber和神州专车每日订单量分别达到150万、30万和十几万,开通服务的城市分别达到61个、12个和69个。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专车公司的车辆应该是专车公司所有的拥有运营资质的车辆,司机则是来源于劳务公司的专门代驾司机。然而实际上,由于专车公司拥有的车辆资源有限,大量的私家车加入到专车平台参与运营。
专车是一种通过手机App按需预约叫车的服务,本质上是一种平台模式服务,通过建设一个平台,原本分散的资源被聚集到一起,再由平台将这些资源信息呈现给消费者供其选择。平台的建设者本身也拥有一定的资源或者根本不占有任何资源。专车平台则是将社会上可利用的闲置车辆及人员资源聚拢到平台上,消费者通过专车公司获得服务并向专车公司支付费用,专车公司再与车主结算。
平台模式在互联网PC端早已存在,淘宝等电商以及去哪网等旅游网站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这些网站将分散的商品卖家资源和旅游公司的资源聚集到平台上,对相应的传统产业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随着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发展,以及智能手机的发展,平台模式也由PC端转移到手机端,专车就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产物,专车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造成巨大冲击也就不难理解了。与PC端相比,手机端的平台模式具有随时随地提供服务的特点,适用于叫车这种即时性较强的服务。
平台模式适用于服务行业。除了专车,在健身和移动通信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平台模式服务。美国ClassPass公司整合了美国3千多家健身中心的资源,用户通过手机端App每月支付99美元,就可以任意选择这3千多家健身中心上课。在移动通信领域,华为推出的天际通服务及苹果Apple Sim也体现了平台模式思想,将不同的移动运营商的网络服务资源整合到平台上供用户任意选择和切换,目前虽然还没有完全实现(Apple Sim只有有限几个合作的运营商),但却是未来的发展趋势。随着移动物联网的深入发展,未来还将有更多的服务领域出现平台模式的服务。
各国监管态度截然相反
许多国家对专车的管理政策还在探索中,已出台的监管政策及其效果不尽相同,目前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监管方向:禁止和合法化。
采取禁止政策的国家包括德国、法国等国家。法国则是对收费最低端的UberPop服务禁止,被抓到的UberPop司机如果没有运营资质,将会面临超过35万欧元罚款和最高两年的有期徒刑;德国则是全面禁止Uber在全国范围内的运营。然而禁运令也没能阻挡Uber继续大行其道,依然拥有大量用户。英国则是承认专车合法化的国家。专车公司不仅有Uber,还包括许多本土公司。英国很早以前就出现过名为Minicab的“黑车”搅局出租车市场,市场发展较为庞大且屡禁不止,最终政府将其“收编”,以提供差异化服务的形式单独确定收费标准。与出租车招手即停不同,Minicab需要电召,比出租车收费便宜。因此当专车出现时,英国政府也对其采取了合法化的政策。
美国加州是第一个对专车进行管制的地区,采取合法化的方式,具体措施如下:将专车公司命名为交通网络公司(TNC),并将其定义为“使用在线功能的应用程序或平台(例如智能手机应用程序)来联系使用个人车辆载客的司机,来提供有偿的预约交通服务的公司”。美国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CPUC)规定,TNC若运营需从CPUC处取得相应牌照,对所有司机进行犯罪背景核查以及培训,对酒驾和毒驾实行“零容忍”,并需要为每起事件购买100万美元的保险。加州地区对专车的管制也在不断地改进中,如2014年又追加了对TNC公司购买保险的种类等。
专车价值仍有释放空间
专车带来的某些问题与我国现行的规定存在冲突,例如私家车参与运营在我国是不被允许的。此外还存在车辆及驾驶人员资质的认定、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建议制定监管政策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在安全方面,要保证用户安全,需要从多方面考虑相应措施,除了乘车安全外还应考虑个人隐私安全等。此外,还应明确出事故后的责任界定。
在管理方面,采用发放运营许可牌照的形式对专车公司管理,要求专车公司对其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培训、犯罪核查等。
在释放价值方面,可以要求专车公司向政府公开部分服务数据(例如某个时段某些区域的订单总数等),以帮助交通部门将其整合到交通计划中。比如2015年1月,Uber宣布将与美国当地政府共享其数据,以帮助政府更好地掌握交通拥堵情况以及缺乏足够公共交通的区域。
专车以及顺风车等新型交通出行方式是技术发展的产物,给人们带来更多出行的选择,更好地满足了人们的出行需求,这从专车的受欢迎程度就可以判断,因此应该对其采取接纳的态度,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出台明确的监管政策,规范专车等新型交通服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