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在大学报到前作出
父母做生意,家境殷实,他今年考入江苏一所本科院校,没想到,离开学还有半个月时,他却偷了一部iPhone5。近日,江都区检察院受理该案。
带孩子没留神,手机被偷走
阿琴家住江都某小区。8月21日上午,阿琴带着儿子到附近的服装店玩。因为和店员比较熟,她在照顾儿子时,顺手把手机放在了店内的柜台上。此后,店里先后来了两批客人,第一批是3个男生,来店内买皮带;第二批是两个人。
等这两名客人离开后,阿琴准备去拿手机,此时,柜台空空如也。“失踪”的手机是一部iPhone5s,是阿琴一年前买的,用着十分爱惜,一看手机没了,阿琴顿时慌了,赶紧打电话报警。
当天下午,阿琴接到警方电话,犯罪嫌疑人把她的手机还回来了。更令阿琴没有想到的是,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即将步入大学的大一新生。
偷走手机的人竟是“富二代”
该大一新生名叫小梁,今年18岁,江都人,父母都在江都做生意,家境殷实,小梁在学校表现一直不错,今年考入了江苏一所本科院校。而在此之前,父母刚给他购买了一部iPhone6plus手机。
家里有钱,自己又有新款iPhone手机,那么,他为何偷阿琴的手机呢?对此,小梁交代称,他家中虽然有钱,但是,父母对他管得比较严,平时给他的零花钱也不多,这让他偶尔会“经济紧张”。
8月21日上午,小梁陪同学逛街时,看到阿琴放在柜台上的手机,不禁起了歹念,但因同学在旁边没有动手。从服装店出来后,他有点不甘心,想偷走这部手机,于是,他跟同学谎称,自己有东西落在了服装店内,跑回店内,趁人不备,偷走了阿琴的手机。
回到家后,小梁越想越害怕、后悔。当天下午,他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退出了窃得的手机。阿琴得知情况后,对小梁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小梁从轻处罚。
检察官人性化办案,失足少年顺利上大学
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2300余元,该数额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案发后,小梁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近日,该案被移送至江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后认为,小梁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小梁在校表现一直不错,没有前科,系初犯、偶犯,在案发前,已经被江苏一所本科院校录取,9月5日是开学的日子。如果对他提起公诉,他将和大学无缘,一生都会受此影响。
在综合考虑本案的案情后,检察官认为,该案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已经得到弥补,被害人也请求对小梁从轻处理,总体情节较轻,另从小梁的成长出发,建议对他做相对不起诉处理。经江都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同意作出不起诉决定。
开学前,小梁一家拿到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后,感激不已。小梁也保证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努力学习,不再做触犯法律的事。目前,小梁已顺利到大学报到。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