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 企业赔付二倍工资
12.05.2015 17:57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5月12日讯 昨天,惠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举行了一场二倍工资争议仲裁“公开庭”,好几家企业代表主动来到现场旁听。对此类发生频率较高的典型代表性争议案件,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提醒,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有支付二倍工资的风险。
二倍工资劳动争议属于易发案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希望通过庭审旁听的形式,“以案说法”,让更多的劳动者更为准确地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遇到权益受侵时可以更好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同时也能让更多的企业自我对照,进一步强化规范用工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发生。惠山区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局的一位负责人认为,二倍工资劳动争议其实很容易避免,企业用工时,千万不能嫌麻烦就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就明确规定企业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也就是说企业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在现场旁听庭审的几家企业的工会负责人或是人力资源负责人均表示受益匪浅,其中一家拥有千名员工的民企的工会主席告诉记者,他们将吸取这场争议案件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企业的意识,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加强对人力资源方面专业人士的培训。 (袁柳)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2.05.2015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