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立案,我也满意"涟水律师参与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效果好

18.08.2016  12:35

  近日,当江苏省涟水县朱海军律师与该县检察官对在押人员李春(化名)的举报进行答复时,李春动情地说:“不立案,我也满意。

  2016年3月5日,涉嫌抢劫罪潜逃在外的李春,在家人的规劝下,联系该县某派出所辅助人员王凯打算投案自首。王凯以可以疏通关系帮其解决问题为名,多次向其借款,并用其家的购房合同作抵押,借了一笔高利贷自用。尽管李春多次催要,王凯总以种种借口不予归还。李春在因涉嫌犯罪被批准逮捕后,对王凯欠其财物不还更是心急如焚。

  5月26日,李春约见驻所检察人员,举报王凯,认为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要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初查,该院认为,李春所反映的情况虽基本属实,派出所长也证实李春到该所投案由王凯联系、汇报并全程跟踪,但因王凯辩称其只是向李春借钱,并非想占有其钱财不还,根据现有证据,认定王凯主观上具有受贿的故意证据不充分,故对王凯作出不立案决定。与此同时,该院还对李春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出谋划策,结合初查时发现的该县公安机关对辅助人员监管不到位现象提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已采纳建议,对王凯的问题正在审查处理过程中。

  考虑到初查的结果同李春的预期不一致,且李春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心存不满。该院邀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朱海军对举报线索及初查情况进行分析、评议,并及时与其进行沟通。通过朱海军律师和检察人员一起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李春理解并服从检察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对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执法效果的做法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