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和挥拳相向 检察调解终化干戈

06.11.2014  20:00

      2014年10月30日,相城院检调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以诚恳的认罪态度和积极的赔偿取得了被害人杨某某的谅解。

  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被害人杨某某本是同一小区的邻居,平时关系不错。今年6月的一天,两人在一起打牌时,因一点小事发生争吵而大打出手,期间,马某某一拳挥向杨某某,竟将被害人杨某某的鼻梁打成骨折,经鉴定,杨某某的伤已构成轻伤。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考虑到双方系老乡,且熟识多年,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相城院检调中心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马某某当场支付杨某某赔偿款人民币5500元,杨某某对马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