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低价游购物团将被重罚

02.03.2016  08:42

  《江苏省旅游条例》昨日正式实施

  交汇点讯(记者徐昇)旅行社低价团最高罚款多少,跟团游客买到假货怎么维权……昨天,新修订的《江苏省旅游条例》正式实施。记者注意到,该条例对于旅游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有了严格的规定,而且对旅行社的两项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下限。

  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新法,昨天南京市旅游委在新街口开展了《江苏省旅游条例》专场宣贯活动。江苏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条例的出台是贯彻实施《旅游法》的重要举措,是对上位法的延伸和补充。首先,《条例》对旅游企业的监管更加严格,提高了罚款下限。不合理低价一直是困扰旅游市场的难题,《条例》对旅行社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旅游者的处罚下限从五千元提高到一万元;对旅行社以低价游诱骗旅游者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处罚下限从三万元提高到五万元,体现了加强监管、重典治理的决心。

  条例中新增的罚则有:对导游、领队涂改、出借或出租导游证、领队证的处罚;对景区管理机构或经营者阻碍随团导游提供讲解服务的处罚;对旅行社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承运人或者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客运车辆、船舶提供旅游运输的处罚。

  以往在旅游市场上,旅游购物纠纷不断。比如,游客出境游买到假货,投诉无门,旅行社和商家互相推诿。但《条例》规定,如果旅游者在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买到了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商品销售者追偿。

  除此之外,文明旅游是绕不开的话题。《条例》将“旅游公共服务”和“诚信经营与文明旅游”分别单列成章。《条例》首次明确,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旅游行为,将被纳入旅游者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其不文明行为记录。

编辑: 项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