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公布
明年3月1日起施行,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成趋势,专家称为房产税开征铺
昨天上午,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将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被视为最大看点的“以人查房”条款,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着墨不多,而是强调个人信息不是想查就能查,未经同意也不能泄露相关信息。该条例还要求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这就意味着民众期待已久的房产信息全国联网已“箭在弦上”。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祚波
A “进一个门,办一张证”将成趋势
条例原文:
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条例解读:南京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目前还没有收到关于“两证合一”的有关通知,不过该人士认为,“进一个门,办一张证”将是大势所趋。所谓“两证合一”,指的是产权人手中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为一本,目前办理的流程是在房管部门申办房产证,在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虽然经过多年“提速”后,如今办理两证的速度已大大提高,甚至“立等可取”,不过进两次门、办两本证依然显得繁琐。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那么今后只有一本房产证也应实现。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涉及国土、房管等多个部门的业务调整与人员调动,短期内恐怕还难以实现“进一个门,办一张证”。
B信息联网,为房产税开征铺路
条例原文: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条例解读:信息共享是不动产登记的关键,包括目前的房产登记在内,更多都是各县市实施,但是信息封闭,相互之间并不共享。实现共享之后,可以在全国层面查询任何一条不动产的登记信息。一旦明确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数量,这就相当于为房产税的全面开征打开了一扇“门”。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翔华表示,有关开征房产税的说法提出快10年了,至今仍杳无音信的重要原因在于,个人所拥有的不动产数量不仅缺乏统一登记,而且跨区域查询也很困难。“除了房产之外,有的人还拥有土地、林场等不动产,在开征房产税时理应统一纳入认定范畴”,吴翔华认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开征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将更加精准。
吴翔华还认为,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开征房产税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不太大,主要原因还是由于不动产登记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这两处试点仅以在当地拥有的房产数量作为参照基数,若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来看,并不科学”,吴翔华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将来全国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后,无论是为开征房产税,还是征收个人所得税,都将打下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