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不动产登记局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海域使用管理衔接工作

25.03.2017  03:15

      3月23日,厅不动产登记局会同厅办公室、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赴省海洋渔业局,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海域使用管理衔接工作。省海洋渔业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处、渔业处、审批中心及信息中心相关同志参加座谈。
省海洋渔业局同志介绍了全省海域使用管理与登记工作的流程、系统建设和档案资料情况,双方就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的资料移交、系统建设与数据共享、工作流程、窗口设置、市县工作推动及时间安排等进行了研究探讨,达成了参照“天津模式”开展我省不动产登记与海域使用管理衔接的共识。衔接会议上,双方建立了沟通会商机制,就资料移交、系统建设与数据共享和窗口设置等内容明确了“一对一”专人联系沟通。下一步,双方将按计划有序推进,取得初步成果后召开会议推动市县工作,确保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在全省全面开展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厅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