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不动产登记实行业务受理实名取号制度

16.08.2016  12:03

自7月25日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的人员须持办件材料和业务相关人的二代身份证领取号票。按照一项业务一个号票的原则,领取登记受理、注销业务、查档业务、发证业务等各类号票,每人每天限取一个号票,每个号票最多办理两宗同类业务,有效防止恶意取号现象。为避免群众材料不齐空排队、业务不对排错队,减少群众办理时间,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咨询台安排工作人员预审材料、指导群众填写登记申请书。(镇江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