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的公告
为规范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不动产产权证书的颁发,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中心将组织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软件测评工作。现将测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软件测评对象是能够为江苏省市、县提供不动产登记业务管理、权籍调查管理、登记电子簿册管理和登记档案管理等功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二、测评依据
(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
(三)《信息技术—软件产品评价—质量特性及使用指南》;
(四)《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评》;
(五)《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
(六)《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八)《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九)《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十一)《江苏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
(十二)《江苏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指南(市县版)》等。
三、测评原则
本次测评由软件开发单位自愿参加。我中心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原则,从我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工作的实际需求出发,根据测评大纲(附件1),采用统一的测评标准、测评流程,在相同的环境下,组织专家对参评软件的功能、性能、结构、开放性、安全性以及文档资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全面测试和评定。测评通过的软件,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荐使用。
四、参加测评的条件
(一)参评软件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对提供的参评软件版权负责。
(二)参评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参评引发的法人资格纠纷由参评单位自行解决。
五、测评方法和程序
在指定的时间内,选择相同的配置环境、样本数据和测试程序,由专家对参评软件现场集中测试,并将测评通过的软件公布。具体的测评程序如下:
(一)测评申请
软件开发单位应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填写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申请表(附件2),现场或传真申请参加测评。软件开发单位应在测评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测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与申请表相一致的软件产品(一套);
2、与申请表相一致的软件产品文档(十套);
3、必要时提供足够的测评数据及相应的数据文档;
4、参评软件的成功应用案例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甲方盖章);
5、有关软件产品的登记证书和参评单位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测评受理
测评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对各单位送交测评申请和测评材料进行统一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参评单位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参评软件无自主知识产权。
测评材料一经受理,将现场封存。测评材料在软件测评结束后将留档保存,不退回参评单位。
(三)测评实施
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测评大纲和评分标准等,集中对被测评软件进行测试和评价。
1、测评顺序确定
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测评顺序。软件测试时,参评单位在测评现场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2、测评软件安装与数据建库
软件开发单位按照要求完成软件安装,并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读取统一提供的标准测试数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自身软件设计进行数据建库工作。
3、测试运行
测评专家组依据测试数据对软件进行体系结构、功能、性能、标准应用、用户文档等方面的测试。首先由参评单位采用PPT文档方式进行软件产品介绍,然后由专家测试标准功能,最后开展指定任务测试。
(1)用户文档测评
专家在对被测软件进行测评时,首先对被测软件所附的用户文档进行测评,考核用户文档是否符合“完整性”、“一致性” 、“易理解性”等要求,是否能够满足指导软件使用。
(2)功能和性能测试
专家依据统一的测试数据对被测软件进行测试,测试软件的基本功能;随机选取工作任务对软件开展指定任务测试,检验软件的实用性和应对水平。
(四)测评公告
我中心依据专家组提交的测评意见,报省厅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测评情况。
六、测评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15年9月25日9:00至17:00,在建邺大厦(南京水西门大街58号)1021室接受测评申请。
(二)测评时间
拟定于2015年10月份开展测评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曲欣、倪婷
电 话:(025)86599849、86599852
传 真:(025)86599864
附件:
1、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软件测评大纲
2、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软件测评申请表
江苏省地产发展中心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