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13.57亿元

08.06.2017  11:12

  近期,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根据2016年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工作核查考核和资金结算结果,省财政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3.57亿元,其中城市低保资金1.87亿元,农村低保资金11.5亿元,临时救助资金0.2亿元。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各地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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