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下月实施 宿迁市区要对“露天烧烤”说再见
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的新环保法实施,被认为有望推动大气雾霾治理。时隔一月,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通过《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定于3月1日开始实施。该条例历经四审,一共8章99条,开创了江苏地方立法的纪录。
其中备受关注的“限牌需提前30天公示”、“重污染天限行”、“任务未完成将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等规定都已正式入法,那么,究竟有哪些具体规定与宿迁老百姓息息相关?
【吃】
对“露天烧烤”说再见 宿迁正制定相关实施项目方案
每到春夏天,宿迁的街头小巷中就能看到露天烧烤。“露天烧烤烟熏火燎,行人路过如穿云驾雾一般。”不少市民对于街边露天烧烤产生的乌烟瘴气怨声连连。
被评价为“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于露天烧烤有着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这意味着,宿迁的吃货们要忍痛割爱,对“露天烧烤”说再见了。
如果违反规定露天烧烤食品,将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外,露天焚烧秸秆、城市建成区内露天焚烧落叶,都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其实,早在2013年11月份,市环保局就已经开展大气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宿迁市环保局宣教中心李主任表示。整治行动涉及餐饮油烟等问题,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宿迁市区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0天,良好率达到63.8%,较2013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
对于露天烧烤等影响空气质量行为,据环保部门介绍,宿迁市正积极跟进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相关实施项目方案。
【住】
住宅楼不能新建餐馆 小区餐馆油烟问题突出可投诉
随着宿迁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新建楼盘小区也在逐渐增多。而部分餐馆、洗染店、汽修店等也都开在居民楼的一楼,给楼上的住户带来很大困扰,油烟、粉尘、怪味让居民无法开窗。
《条例》中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禁止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
由于宿迁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压减,对住宅楼新建餐馆方面暂无环保前置审批事项。“如果小区附近餐馆油烟问题、粉尘问题等突出的,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投诉。”李主任解释道。
【行】
重污染天部分机动车限行 宿迁严查无绿标机动车
《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限制市区摩托车的保有量。采取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措施,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
此外,这次新规还对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进行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可以规定限制、禁止机动车通行的类型、排放控制区域和时间,并向社会公告。”
目前,宿迁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不同级别分别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一级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其中,当达到橙色预警时,即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与杂物。重污染天气之下,对机动车并无限行规定。
自去年10月起,没有绿色环保标志车辆被禁入宿迁主城区。环保局宣教中心李主任介绍,“关于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宿迁暂无相关规定。但针对黄标车进行限行,倒逼淘汰黄标车,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限行。”(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