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方责无旁贷 海陵2年办案50件78人
民以食为天。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能,不断加强内部联动,齐心协力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被告人刘萍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6年12月24日,由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6件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共33名被告人,全部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2016年9月,该区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办理一批在包子、馒头中添加含铝泡打粉的案件。因为涉案人数多,且事关群众餐饮安全,海陵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随后又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此类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达成一致意见。当月底,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公诉部门成立专门办案小组,仅用10天时间便将案件全部审查结束并提起公诉。
2017年3月15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该院分管院领导会同民行科负责人走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系列案件处理情况,并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将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记录向社会公布,并依法作出终身或一定时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决定。
有案件,依法办,没案件,则主动作为。今年3月份以来,该院组织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活动,整合全院力量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前不久,央视新闻频道一则关于河南一名10岁男童因酷爱吃辣条导致春节前突发肝衰竭的报道,引起了该院未检科负责人的注意。海陵有没有这种情况?所售辣条是不是合格食品?4月24日上午,经前期准备,该院侦监科、未检科干警与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先后走访了泰州市城东中心小学、泰州市海陵学校周围多家商户,发现在售辣条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但都添加了多达十余种食品添加剂。为此,该院督促市场监管部门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重点就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项目,对部分辣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后,该院还将在全区中小学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同学们正确消费,远离垃圾食品。
“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责无旁贷。”检察长王成告诉记者,海陵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内外协作联动,加大办案和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据了解,2015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0件78人,追诉1人,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22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6场次。(通讯员 倪金鼎 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