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15.08.2016  19:33

      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出通知,连续第三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由此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三次调整法律援助相关标准的省份。这次调整新增4种法援事项范围,规定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因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及其他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的;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的判决、裁定依法申请再审的,可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