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20名社会评议员“上岗”

02.07.2015  14:33

        6月30日,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举行选任社会评议员颁证仪式。检察院朱文瑞向该院20名社会评议员颁发聘书,并希望他们今后积极提出对案件办理的监督意见,特别是有关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据悉,选任社会评议员是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创新举措。选任社会评议员并参与检察机关案件公开审查活动,独立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发布评议意见,对检察机关正确处理案件、增强办案效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此次该院社会评议员任期三年,主要承担对办理的需要公开审查的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以及刑事执行检察案件进行评议。“由我们从社会公众角度和伦理道德标准等方面对公开审查案件发表独立意见,不仅增强了司法办案透明度,释法说理往往也更好。”该院社会评议员和人民调解员沈顺康表示。 

  根据要求,凡是“上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公开审查的案件”和“适用法律存在较大争议、群众反响强烈,经检察长决定适用公开审查的案件”,  属于应当进行公开审查的范围。对是否逮捕存在较大争议、拟作不起诉案件存在较大争议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不服检察机关诉讼终结刑事处理决定等六类案件,经检察长批准后,可以进行公开审查。 

  接下来,该院将主动把符合条件的案件交由社会评议员公开评议,由其对案件质量和效果开展评判,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