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倒卖上千万元虚拟游戏币,揭开“银子商”灰色链条
新华报业网讯 徐州的李某充当游戏网站“银子商”,通过QQ账号、银行转账等方式买卖虚拟游戏币,短短一年账面流入资金就高达上千万元。今天,这起全省首例网络涉赌案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揭开了“银子商”的灰色利益链。
29岁的李某曾是赌博网站的普通玩家,偶尔会跟其他玩家进行游戏币交换,后来他被人拉进一个专门营销的QQ群,成为“游戏茶苑”“贝贝游戏”等赌博网站的游戏币“代理商”。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李某在淘宝上开了两个网店,并雇佣其他4名被告人作为客服,专门出售并回购赌博网站的虚拟游戏币。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网络赌博愈演愈烈,在泛滥的网络赌博和疯狂的玩家之间,还存在一个隐蔽的利益阶层——“银子商”,专门从事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兑换结算。随着案件的庭审,“银子商”的运作流程逐渐浮出水面:“银子商”从赌博赢了的玩家和其他“银子商”手中收购虚拟游戏币,再卖给玩家,玩家一般通过淘宝或QQ联系“银子商”,付钱之后“银子商”会在游戏里以赠送的方式把游戏币转给对方;如果有些游戏不设置赠送的功能,就在德州扑克游戏中故意输币给对方。买入和卖出间,“银子商”赚钱源源不断的差价。短短一年时间,李某账面的流水金额高达1300余万元,而他本人从中非法牟利50万元。
“银商就是游戏网站和玩家之间的媒介。”李某在供述中称,由于“银子商”的价格普遍低于官方充值,由此吸引了大批的玩家;而玩家赢的银子只能通过“银子商”才能兑换成现钱,有了现钱的吸引力,赌博游戏网站才能吸引更多玩家赚取更多利润,双方已形成相互依存、互利共赢的关系。据李某交代,像他这样一年流水上千万的“银子商”只算是“小代理”,就在他代理的游戏网站中,类似“银子商”至少有数百人,“大代理”的买卖数量和规模都远超“小代理”。
虽然“银子商”在网络赌博中普遍存在,但以法律手段打击“银子商”的案件却并不多见。六合法院刑庭法官吴世平告诉记者,司法实践中,由于网络赌博都在网上完成,取证难度非常大。“银子商”单纯倒卖虚拟游戏币,不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行为,往往也只能认定其构成赌博罪,打击力度有限。
在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为标看来,正常网络游戏提供少量的筹码兑换活动,可以提高游戏本身的娱乐性,无可厚非,但一旦被经营性的网站大规模地加以利用,就会导致很大的危害。“网络游戏的经营许可是文化部门许可的,但是文化部门许可过以后,既没有实际的管理行为,也没有实际的管理能力,它这个管道实际上就被赌博网站和这些银商利用。”他建议通过立法或者技术手段,将回购虚拟货币的通道关死,以避免正常游戏被不法分子利用。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