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三项措施应对梅雨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03.07.2015  18:19

今年入汛以来,持续强降雨和局部大暴雨造成了苏州市部分地区和单位的内涝积水,给各行各业安全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日前,苏州市安委办下发通知,采取三项措施应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梅雨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与部署,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装备与器材到位。认真应对梅雨及汛期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压力,全力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对事故易发路段,加强巡查执法和排堵保畅通,防止多人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是迅速开展梅雨及汛期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江堤、河堤、水库及沿江沿湖地区的安全保障工作,对于涉险地区群众,以及可能涉险的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要迅速组织转移至安全地带;突出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交通运输、冶金、建筑施工企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事故多发易发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危险岗位、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

三是做好梅雨和汛期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做好梅雨季节和汛前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做到响应迅速、应对有效。随时关注汛期天气变化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了解突发灾害性天气情况并对社会发布,切实做好防范应急工作。开展一次各类高危企业应急物资、队伍准备工作情况检查,及时充实各类应急物资,汛期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都要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有效应对。

 

 

苏州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