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加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建设

04.03.2017  02:42

今年来,宿迁按照“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要实现功能互补”的工作要求,在实现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各级中心功能建设,努力做到定位合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整体联动。

一是加快推进市级中心的综合枢纽功能作用。 该市去年建成了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于今年1月16日正式启动办公,融合了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医患调处等多项服务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了法律资源的整合,是目前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最便民高效的实际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区之一。该市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品牌创建”列入年度重点项目,制定了任务分解表,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努力将该中心建成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重点加强市级中心的指挥协调、产品规划、综合研判、推介宣传等功能,在培优配强中心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制定完善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并努力拓展12348服务功能、开发法律服务APP,最大程度发挥资源集聚优势,加快中心实体化运作进程。同时,还积极统筹系统内外资源,有针对性地组建了10多支专业性公共法律服务团,编印宣传手册,开发法律服务产品目录,为及时处理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巩固提升县(区)级中心的实战功能作用。 三县两区深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两年建设”、“一年完善”工作目标的完成,2015年全面建成了县(区)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6年延伸中心服务触角,2017年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在推进过程中,注重发挥县(区)级中心的实战服务这一核心功能,将法援、调解、公证、法宣等服务资源深度融合,突出“内部职能融合”和“横向联动协调”两个重点,提升服务的角度和深度,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解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

三是补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短板。 全市以县(区)为单位,明确乡级中心的建设标准,在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增强司法所履职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功能分区和设置标准,明确工作机制和服务事项,充分发挥“贴身式服务”优势,整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为群众提供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解答、法律服务指引等基本服务,并及时收集上传群众法治需求。同时依托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将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向下延伸,将法律服务下沉到基层一线,送到百姓身边。加强“五个一”队伍建设,每个服务站都配备了一名专职调解员、一名社区矫正监督员、一名法治村长、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法治宣传员;其次是完善“五统一”工作载体建设,每个服务站都有统一的办公场所和司法行政徽章和12348标识,统一的人员配备、统一的规章制度、统一的工作台账、统一的考核标准;第三是强化“五个一”职能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特殊人群管控和法治宣传“五大职能”,真正实现了变司法行政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