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离毕业不足三月仍未落实就业学生可申请就业实习

08.05.2015  12:57

        新华网南京5月8日电(记者刘巍巍、倪瑞捷)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为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落实就业,江苏出台政策为毕业生提供“便利”:凡是离毕业不足三月仍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就业实习,由省劳动就业相关部门安排岗位。

        未就业毕业生可以到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和其各市县网站查阅见习单位和岗位信息,也可以在各级就业见习洽谈活动中现场报名。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接受未就业毕业生窗口登记,由各地推荐参加见习。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副主任李恕告诉记者,毕业生见习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为见习人员办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为3-6个月。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另外,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江苏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同样可以申请就业实习。

        截止到2014年12月,江苏接受公共就业服务10.53万人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2.67万人。今年6月,江苏预计毕业人数达55.2万,未来两月江苏安排了121场就业政策宣传活动和133场就业促进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