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发布2014生态审判白皮书 “三审合一”严护生态

29.01.2015  21:03

  中新江苏网宿迁1月29日电(刘林)1月28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宿迁市2014年生态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总结该市2014年度生态类案件审理和审查情况,分析受案的特点,回顾生态保护审判工作要点及经验做法。

  据白皮书显示,宿迁市2014年共受理生态类案件317件,其中刑事案件42件,行政案件3件,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272件,结案315件。刑事案件涉嫌的罪名有危险物品肇事、盗掘古墓葬、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盗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共8类。非诉执行案件272件,其中非法占地等国土行政处罚类案件261件;水行政处罚类案件8件,环保行政处罚案件3件。

  宿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设立生态保护审判庭,集中管辖宿迁全市范围内的生态保护类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以及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

  “对生态保护类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有助于统一司法裁判标准。”该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许红会介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也日趋强烈,“三审合一”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严打生态犯罪。

  记者了解到,2014年宿城区法院对非法狩猎案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了3次集中宣判。该院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尝试适用恢复性司法机制,要求被告人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修复,预防和控制破坏环境行为的发生。

  许红会说,宿城区院向社会各界发布2014年度生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汇编手册,是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的发布有利于适度延伸审判职能,对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以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