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三分之一古建筑存消防隐患 砖木老房能否定期排查
被烧毁的老宅。江南时报记者 秦怀珠 摄
龙虎网讯 “白下路的这栋房子,应该是民国建筑,但三普名单中未见,今天路过,发现最近祝融又光顾过了,恐将不保!”昨天,中国文物学会会员方青松用微信号@南京城市记录者转发了这一消息。
火灾的原因至今没有查明,但南京又少了一处历史建筑,不得不让人扼腕。而老城南在火灾中毁掉的老房子已经不是一栋两栋。
火苗蹿出房顶
甚至有近十米高
在白下路,江南时报记者远远就能看到这处烧得外墙漆黑、摇摇欲坠的二层老房子。老宅位于白下路与复兴巷交界路口,外墙的门牌为白下路265-1临号,门头烧毁大半,店招只剩一个“四”字。老房子烧得漆黑的外墙上,窗户玻璃都烧空了,碎裂一地,门头店招的铁架子也被烧得裸露在外。而走进去,记者发现,屋子里的桌子和板凳被烧得变形严重,屋顶更是被烧穿,木梁全部成了黑炭一样。与此同时,紧邻隔壁的“山东单县羊肉汤馆”也遭到大火殃及,卷帘门被烧得翘起变形。值得庆幸的是,羊肉汤馆旁边的饭店门面都没有受到波及。
记者询问火灾起因,周边的居民都不愿多讲。好不容易,一位街坊张女士才讲述了前几晚让她惊魂的一幕。
据其描述,这栋老房子是一家四川菜馆。“10号凌晨,我在梦中被敲门声惊醒,有人大喊失火了。我披上厚外套,出门一看是四川菜馆着火了。”她说,当时火苗飞溅,不停地从四川菜馆窗户往外蹿。她赶紧喊上老公,拿上钱包,急急忙忙奔出家门,跑到安全的地方报警。
“‘着火了,着火了!’跑出来之后,我也不停地扯开嗓子呼喊。”她也拍打邻居一家店铺卷帘门,提醒住户赶紧起来疏散到安全的地方。
报警后不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然而这处老房子是砖木结构,火势迅速蔓延开来,火苗蹿出房顶有近十米高。半个多小时拼命扑救,明火才被消防队员完全扑灭。
张女士捂着胸口说,四川菜馆内的物品几乎全部烧毁。幸好菜馆9号晚上10点多钟就关门打烊了,里面也没有人居住,不然“真不敢看到有街坊邻居熟人被活活烧死”。
记者昨天多方采访得知,火灾起因还在调查之中。“这里之前一直是开的理发店,直到原屋主遇到车祸摔断了腿,才把房子出租开四川菜馆。”张女士说,“这个房子近100年了,烧成这样,真可惜。”
记者调查
南京三分之一古建筑存消防隐患
看房屋的木窗、梁架,这处老房子确实很有年岁并颇有气派。但这处建筑为何在三普名单中未被文物部门发现?这里又居住过什么样的历史名人?
就此,记者拨打文物部门电话想查证其历史渊源,而就连市区文物部门都表示没有查到。
其实,老宅子遭遇火灾,在老城南已不是鲜见之事。就在今年6月11日晚,三场大火连发,先是南京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绫庄巷42号发生大火。随后,一街之隔,绫庄巷41号也发生火灾,不远处的大板巷内随后也发生火灾。今年3月份,升州路一处近80年的老宅,因住户离去时忘记熄灭蜡烛起火被烧掉。
再往前推溯,2010年5月11日晚,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胡家花园2号发生大火。2010年4月份,秦淮区瞻园北边的教敷营危旧房改造片区内,教敷营53号一间老式民宅突然起火,短短半个多小时,4间房屋的房顶被烧坍塌。2009年4月3日晚上6时许,在马道街附近,一座被封存的明清古建筑突然莫名起火,整栋建筑被烧得仅剩下残垣断壁,令人惋惜。2009年,马道街一座罕见的三层清代古宅,曾先后5次离奇失火。2008年大年三十晚,在白下区利济巷2号,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整的侵华日军“慰安所”遗址突发大火,大火将这栋建筑烧成一片废墟。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古建筑多是木质结构或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一旦着火,蔓延速度快,根本来不及扑救。
调查数据显示,南京市消防部门2011年曾对全市208家省市区三级文物古建筑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古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一场大火就可能会使这些古建筑遭受灭顶之灾。
古建筑消防安全地方法规是空白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
毗邻房屋应设分隔墙或消防通道
现实情况:
消防车进不了巷子,老房火灾隐患普遍
“古代街区,传统古建筑多为衔接式分布,缺少防火隔离带,一旦出现火情,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后果。”从事消防技术教育多年的专家王统海告诉记者,我国《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规定,凡与古建筑毗连的其他房屋,应设有防火分隔墙或开辟消防通道。但在南京老城南,很多老房子都挨在一起,很远才有巷子,且巷子窄得消防车也很难开进来。要从根本上防火,就要对文物古建筑断火断电,但这样一来,居住在古建筑里的居民需要全部迁出。“而很多老房子里甚至租住着五六户人家。而老城南一带老房子住户私拉电线的现象也很普遍,埋下了很多火灾隐患。”
《文物保护法》:
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修缮
现实情况:
居民无钱承担,政府修缮缺乏硬性规定
有老城南居民曾经呼吁,政府对砖木结构甚至全木结构的老房子能否隔几年就排查一次,请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实施更细致的房屋安全鉴定。然而,这方面的地方法律法规也是一个空白——多久维修一次,都没有硬性的规定。
南京市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却道出了另一番苦水:目前南京市文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但根据《文物保护法》中第二十一条:“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也就是说,老宅的所有权在个人手里的,个人得承担维修文物的责任。然而老城南的居民往往并不富裕,文物保护法条款很难落实。
薛冰:
经济发展了,古建筑保护却未跟上
每次老城南火灾后,相关部门都会“老调重提”地强调,将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加强消防监管,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亡羊补牢’不可取!”南京文史学者、市作协副主席薛冰直言道,老城南近年来火灾多发,凸显出文物保护等相关法规的执行的滞后。“目前政府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相比还显得有些滞后。老城南很多历史建筑的保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薛冰说,牛首山建地宫供奉佛顶骨舍利耗资惊人、科举博物馆建设耗费近百亿元,河西和园更是花掉数以亿元,而这些钱如果用到老城南可以把所有的民宅老房子修缮一遍。
“政府每年都在强调,对哪些优秀民国建筑进行了改造。但是老城南有不少散佚的民国甚至清末的民宅也是‘明珠’。”薛冰痛心地说,别等引起重视之时,却“木已成舟”,到时候政府很难再挽回这些逐渐消失的老房子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