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程度地释放货币政策工具的“杠杆效应”,往往可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今年以来,泰州市人行全力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定向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至6月末,该行向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争取专项资金,已累计投放再贷款、再贴现30亿元,2241户小微企业受益,有力地支持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再贷款是指央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包括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等。满足一定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向央行申请支农再贷款,且利率低于该机构其他同期限同档次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支小再贷款发放对象是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期限设置为3个月、6个月、1年三个档次,可延期两次,最长可达3年。支小再贷款利率一般低于贷款基准利率。
据介绍,市人行对申请人民银行专项资金的银行,要求在发放贷款时实行1:1资金配比。比如银行获得了1亿元再贷款资金,还要配套1亿元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同时,要求银行从人民银行借用的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要优先用于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在办理再贴现时,对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受理,至6月末,泰州市共办理小微企业票据再贴现3372笔,再贴现资金达到19.31亿元。
此外,市人行持续跟踪监测涉农、小微企业贷款的利率,督促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低成本融入、低成本投放”的原则,对借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要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1至6月,通过再贷款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利率为6.66%,较同档期市场平均利率低0.48%,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1560万元左右,平均每户节约7000元。
6月底,在市人行的大力推动下,姜堰农商行的“小微快捷贷”、兴化农商行的“支农阳光再贷三池项目”、靖江农商行“跨江联动融入苏南”、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增量扩面金融服务‘双小’工程”等4个支农支小金融服务项目被认定为2015年度省级重点示范项目,获得8.5亿元再贷款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