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情人购置房产 镇江一女子告上法庭讨要“说法”
中国江苏网11月26日讯(通讯员 闵逸 翠萍 记者 赵筱青)瞒着妻子,男人在外包养了“小三”。十来年后,被妻子发现了“小三”,更发现了一套登记在小三名下,但可能是丈夫购买的房产,遂将丈夫与其情人一同告上法庭,欲以讨回房产。近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该起荒唐的闹剧。
妻子青春不在丈夫红杏出墙
1998年,四十出头的文英在岁月的打磨中已青春不在,同龄的丈夫健强却正到了“一枝花”绽放的年龄。健强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工作,平时业务繁忙、应酬颇多,在此期间认识了小自己16岁的女子永芳。两人一来二去,眉目传情,彼此间有了好感,为此,健强常以业务繁忙为由,夜不归宿,与永芳过着露水鸳鸯的生活。
丈夫行踪可疑妻子识破迷局
夜不归宿、行踪可疑,文英早就产生了怀疑,但苦于没有真凭实据。近来,自己的丈夫在外包养女人一事,在朋友圈中已传得沸沸扬扬。一次偶然的机会,妻子看到了丈夫为永芳交纳物业费的收据,缴款栏中赫然入目写着自己丈夫健强的名字。顺藤摸瓜,文英终于证实了自己丈夫出轨的事实,并震惊的发现,有一套房子虽然登记在永芳名下,但是还贷手续大多是丈夫健强办理的。
心中怒火难平原配讨要房产
文英向丈夫健强再三追问,房子是怎么回事。健强交代“买房子的钱是我付的,是我自愿买给她的”。文英听了丈夫的一面之词后,认为自己数十年来操持家务、养儿育女,为家庭可谓是操碎了心。而今,这位“小三”却轻轻松松从自己丈夫那赚得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房产。在与永芳多次讨要未果后,痛下决定必须把房子要回来。
庭审各执一词法院择日宣判
2014年5月,文英无奈一纸诉状将健强与永芳一同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健强为永芳购买房屋的赠予行为无效,同时要求永芳将诉争房屋返还自己。庭审中,文英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健强为永芳在银行的还贷凭证等系列证据,用以证明永芳名下坐拥的房屋是其夫健强为之购买的。健强对证据均无异议。而永芳却声称,房屋是其用多年的个人存款购买的,因与健强朋友关系甚好,在购房过程中诸多事宜都是其委托健强去办理的。究竟谁是谁非?该案将于审理结束后,择日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