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户重庆小微企业享所得税减免

21.04.2015  13:27
  本报讯  重庆小微企业再享政策“大利好”。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减免税政策再次扩围,全市4万户小微企业将从中受益。
  《通知》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预缴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即使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备案手续也有了进一步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
  据了解,2014年,重庆对3.1万户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1.15亿元。预计今年该市实际可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包括核定征收企业)4万户,减免所得税2亿元,比扩围前减免所得税净增8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