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34万家企业登“异常经营名录” 公示效应初显
昨天,江苏省新曹农场的指定代表人常云专程从东台赶到省工商局,递交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当天,省工商局发布信息,作为商事制度“宽进”改革之后配套“严管”的重要举措,截止到7月15日,全省共有345481户企业被列入首批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而由于直接感受到社会各界的“围剿”,网上发布至今短短半个月,就有2434户市场主体及时纠正了不规范之处,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
4种情形纳入异常经营名录
如果说,去年3月我国启动的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是以“宽进”为特色;那么,今年以来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则是不断完善的“严管”举措。
“宽进”改革带来了企业注册的井喷。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省新登记企业18.05万户,同比增长31%。但“宽进”同时带来企业经营良莠不齐的风险,这就要求事中事后“严管”必须跟上。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卫东介绍,“严管”的重要手段,是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涉及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年报、即时报等4类信息必须在这个系统上面向全社会公示。“现在,所有人,在互联网上打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都可以查询到上述公示信息,也等于有了千万双眼睛来共同盯住包括企业在内的每一个市场主体。”
企业如果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报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即时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4类情形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从而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多重约束。
5种约束初显公示效应
6月30日,是我省首次企业年报的截止日期。经过工商部门检查汇总,截止到7月15日,全省共有345481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344127户;未按规定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16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2602户。
“这些信息自15日挂上网短短半个月,就有2434户及时纠正了不规范行为,主动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说实话,我们也没想到效果这么明显!”省工商局个企处处长高翔坦言。
为什么效果如此明显?据调查,主要是来自社会各界的5种约束,让不规范经营的企业“害怕”了——
办理金融业务受限。海门市某针织内衣厂因未在6月30日前申报2014年度的企业年报,被海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月6日,该企业去银行办理贷款业务时被告知,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续贷,须恢复正常后才能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企业申请上市受限。淮安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导致其母公司在筹备上市时受到严重影响。
参加项目招投标受限。无锡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参加工程项目招投标时,被采购方要求必须恢复正常状态才能参与。
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开户或推广受限。淮安某企业负责人贾女士一直在百度上面推广自己的企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当今年她又跟百度联系续约事宜时结果被告知她的企业经营异常,不能通过审核。
签订交易合同受限。南京某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北京某大型国有企业的材料供应商,通过前期多方努力,近期双方达成电子计算机配件购销意向,金额约180万元。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对方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查询,发现该公司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构成信用瑕疵,因此拒绝签订正式合同。
“处处受限”还需扩围
昨天下午,记者以普通人身份进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只见主页上便设有“经营异常名录”一栏。点进该栏,34万多户纳入异常名录的企业一一在册。
江苏省新曹农场便是其中之一。记者电话采访了该企业指定代表常云。她告诉记者,因为今年是首次进行企业年报,她不太熟悉网上年报流程,结果未按“提交”键,导致错过了截止期限。“前几天,我们准备跟阿里巴巴商谈网上销售,结果人家上网查到我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以我们赶紧补填了年报信息,现在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省工商局个企处副处长朱宏伟向记者介绍,在企业修复了相关不规范行为之后,经过工商部门的审核可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但是,他强调,“修复后,虽然异常名录库里没有这个企业了,但在查询该企业详情时,何时进、何时出异常名录都有记录在案。”也就是说,这个曾经进入异常名录的痕迹将伴随企业始终。
扬州冠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是另一家“异常”企业。在“警示及风险预警”中,记者看到,警示原因为“向该企业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两次挂号邮寄专用信函均无人签收”,警示条款为“应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限制企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根据网上所留号码,记者联系上了企业代表刘俊。“我早就不在这家企业干啦!”刘俊向记者表示,该企业是美国人罗伯特几年前委托他注册的。“现在企业已经名存实亡,没有工人,也不再生产了。但因为一直欠钱,无法注销。”
高翔介绍,如果企业负责人不出来解决问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移出,该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将不得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另外,省工商局还出台比工商总局标准更严、覆盖范围更广的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制度,“有了这些记录,将来再做生意是比较困难的。”
杨卫东表示,“希望更多的部门、机构、企业多多利用这个系统,从而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他同时提醒,每个人在与企业打交道之前,都要学会到这个平台上查询一下,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之后再作决策。 本报记者 杭春燕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