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难产大出血去世 爷爷奶奶6万块卖掉孙子
徐州铜山区何桥镇一对老夫妻把自己未满4个月的孙子卖了6万元,他们和联系买家的中间人以及买孩子的夫妇共9人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8月11日,铜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儿子把怀孕的小女友带回家
徐某是徐州铜山区何桥镇的一个农民,1950年生人,早年丧妻,有一个儿子。2002年时,徐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从四川来徐的妇女王某,两人认识不久后同居。可没过半年,王某被突然公安机关逮捕,原因是她曾在重庆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案发,后被判刑5年。直至2007年王某刑满释放,徐某依然对她不离不弃,两人生活在何桥镇,家里承包了二十亩地,养了十几只猪,一年收入5、6万元,日子还算是不错。
2014年,徐某和王某发生矛盾,两人闹起了离婚,起因又是因为王某犯罪。2014年3月,王某假称自己丧夫,让同伙把自己介绍给单身男性,以结婚要彩礼为由进行诈骗,后经法院审理,2014年11月她被判处拘役5个月。不仅如此,徐某自己也因为王某触犯了刑法,他明知王某涉嫌犯罪,依然为其提供隐藏场所,帮助王某逃避抓捕,构成了窝藏罪。
徐某气愤难耐,在2014年底向王某提出离婚,可王某却因为婚内财产分配的原因,坚决不同意离婚,两人闹得不可开交,徐某一怒之下来到了当地派出所,他向民警举报称,王某拐卖儿童。王某拐卖了谁?徐某的话让民警大吃一惊:王某把徐某的孙子给卖了6万块!
事情发生在3年前。徐某的儿子在2013年春节时突然带回家一个女朋友。这个女朋友当时还不满十八岁,徐家人难以接受的是,她还有了5个多月的身孕。但毕竟儿子已经把人带回来了,徐某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让儿子和女孩一起住在家里,想先把孩子生下来,等“儿媳妇”到了能领结婚证的年龄再把儿子的婚事办了。
可谁知女孩刚来没几天就和王某产生了矛盾,“婆媳”二人经常拌嘴,徐某的儿子只好带着怀孕的女友搬到别处居住。徐某此后几乎就再没和儿子联系过。2013年7月间,徐某的儿子突然打来电话,他告诉父亲:女友正在医院里生孩子,生产过程中产妇大出血,现在急缺5000元救命钱。徐某和王某急忙带着钱赶往医院,可到了医院才得知,“儿媳”因为难产大出血去世了,生下了一个男婴。
6万元把孙子卖给他人
当时徐某的儿子也不过21岁,根本不会照顾孩子,孩子由徐某和王某照料。孩子出生后被诊断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缺钾。实际上这是新生儿的常见症状,大多数情况下用药一段时间就可痊愈。但徐某和王某却觉得这个孙子得了严重的病,养着也是个累赘,于是两个人竟然商量起给孙子找个“下家”,打定了卖孩子的主意,而这个时候,徐某的儿子已经到外地打工去了。
最终,王某和徐某两人,通过邻居周某、“媒婆”方某等人,找到了买家王某,王某和妻子有两个女儿,但他们很想有个儿子。最终,两人看孩子没有毛病,“长的不傻”,当即支付了6万元,抱走了孩子,双方还签订了“协议”。
6万元中的其中1万当时就让几个中间人分了,虽然是孩子的“奶奶”,王某却还从中拿了2000元,她把5万元回家交给了徐某,告诉他这是卖孩子的钱。后来这些钱,老两口用于给徐某儿子买房子了。徐某说,儿子还年轻,带着孩子不好再找对象,现在孩子卖了房子也买了,一举两得。
徐某的儿子曾听父亲提过卖孩子的事情,他告诉徐某卖孩子是犯法的,徐某和王某卖孩子的时候他在外地打工并不知情,当回到家发现孩子不见时,徐某告知孩子“送人”了,这个年轻的父亲竟然也没有深究……
但按照法律规定,被拐卖的儿童必须要进行解救,案发后孩子被接回了徐家。经过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王某和徐某拐卖儿童罪成立,他们将被处5到10年的有期徒刑;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