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25万困境儿童织起保障网
1月14日,江苏省政府发布《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从生活、医疗、监护和救助等环节为全省25万困境儿童拉起“兜住底、盖住面、溢满爱”的安全保障网。我省也成为全国首个从政府层面确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省份。
25万儿童受保护,保障范围扩大13倍
在《意见》出台之前,民政部门对困境儿童的基础数据进行了摸底调查,这也是首次全面调查该人群的数量、分布和需求。
根据调查,江苏约有25万处于困境中的儿童。而过去的儿童福利制度只覆盖2种困境状况: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省大概有1.9万人。分类保障实施后,将扩大到5类19种状况,约25万人,救助范围是过去的13倍。
这次分类保障将困境儿童明确细分,更有助于分类施保,具体有:孤儿,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儿童,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儿童、重残或患重大疾病儿童、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长期在外流浪儿童、失足未成年人等。
“通过摸底调查发现,不幸的孩子真是各有各的不幸。”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表示,为困境儿童做出综合性的制度安排,是强化底线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今后,要建立更有效的发现和保障机制,调动民政、社工、志愿者、学校、公检法等多方面力量,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帮助困境中的孩子有希望、有尊严、有信心地生活在阳光下。
发放基本生活费,综合保障全覆盖
侯学元介绍,此次分类保障的最大亮点是发放基本生活费,并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给予动态价格补贴。
除继续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外,今后,将参照孤儿标准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并按时足额打卡发放。对监护人监护缺失的儿童,按照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80%以上发放生活费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标准全额发放。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重病和流浪儿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当地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费补助。
此外,困境儿童今后都将被纳入各类医保,享受重大疾病慈善救助;享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专业社工心理咨询服务等。弃婴和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分类保障中涉及教育、卫生、财政、社保、卫生等多个保障部门,《意见》都一一明确了职责。
父母监护不力,孩子“回归爱”仍需探索
近期,儿童权益受侵害、受虐待的案件频繁曝光。我省的《意见》此次就明确规定,全面开展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对问题家庭进行排查梳理和监督干预,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处理。
发布会上,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举了一个极端个案:今年初,徐州铜山区发生一起生父性侵女儿的案件,铜山区民政局向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申请。1月7日,铜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全国第一例监护权撤销案。
“监护权撤消后,福利机构可以抚养这样的孩子,但家庭才是孩子最好的港湾。像这个案例中,受侵害的孩子已经11岁。如何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得到真正的爱,值得司法、民政等多部门去思考和探索。”钮学兴坦言,更多操作和程序上的问题还有待在一个个保护案例中去磨合,才能让儿童利益最大化,让政策更有助于孩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