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年内将销毁4万只隐患气瓶
25日下午,来自全市31家液化气瓶充装单位的2000只隐患气瓶,在吴中区的检验站内被统一销毁。记者从苏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处了解到,今年年内,全市预计将有40000只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气瓶将被报废销毁。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超过这个年限的气瓶必须由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进行强制性报废处理。在位于临湖镇浦庄界路村的中航气瓶检验有限公司内,记者看到,有相当一部分老旧钢瓶是用螺丝将护罩和钢瓶瓶体相连的“螺丝瓶”。事实上,早在2011年9月30日前,这些在1996年以后便停止生产、已不符合国家检验要求的“螺丝瓶”就必须强制报废。这些“螺丝瓶”即便有些外观仍然完好,内部也已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容易发生泄漏甚至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今年以来,质监部门通过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违规重装“过期瓶”、“翻新瓶”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定期将废旧气瓶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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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气瓶是否合格?
中航气瓶检验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红兵介绍,需要报废的老式钢瓶的瓶阀座往往比较高,而新生产的钢瓶的瓶阀座则要矮得多。钢瓶的生产日期、制造厂家等基本信息都以钢印的形式出现在钢瓶的护罩上。对于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安全气瓶,检验单位会在其瓶体上喷上红字,其中包括使用有效期等信息;检验合格的气瓶瓶阀座和瓶阀之间,也会被安装上一个无法拆解的检验环,通过上面的信息,能准确判断气瓶是否超期未检。
下个月即将实施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在气瓶上设置条码、二维码等信息标识。一旦发现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没有设置信息标志的气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肖辛)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