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环保局长骗取70万元补助款昨被高淳检方提起公诉
环保局长“生财有道”,动动嘴皮子就将70万元省级专项基金装进自己的腰包。昨天上午,今年60岁的原高淳县环保局长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补助金案开审。
马某2009年担任原高淳县环保局局长,全面负责环保局各项工作。2009年4月下旬,江苏省环保厅、财政厅下发申报“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马某应当从辖区内的企业中筛选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但马某却“特事特办”,直接指示该局一名副局长和环境管理科科长将自己儿子的养殖场纳入申报项目。在马某的授意下,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为养殖场编造了一份申报材料。马某供述称,他明知儿子的养殖场并未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基金所必须的污水处理、沼气池等设施也都未建。“我当时心存侥幸,觉得省级项目检查的比较少,就想用这个办法弄点钱花。 ”
后来,虚假材料送到南京市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时,马某还特地去打了招呼,请对方“关心一下”。2009年下半年,这个项目顺利通过省里审批,获得补助资金70万元。马某用其中40万元在高淳买了一处门面房。
去年2月22日,马某到高淳区检察院投案自首,主动退出8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马某骗取公共财物,并进行非法占有,其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马某贪污数额在70万元,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虑到马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同时退出全部赃款,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马某表示自己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他的行为不仅导致自己将身陷囹圄,还将帮他跑腿的下属也被提起公诉。“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不仅导致自己家庭破碎,也给同事家庭带来不幸,这是我对法律知识、党纪国法不够重视的结果。”
昨天上午,在高淳区纪委的组织下,区各部委办局、各镇等主要负责人旁听了庭审,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庭审结束后,一名参与旁听的干部称,他与马某是旧识,如今看他临近退休“晚节不保”,因贪污受审,“正如公诉人在庭审中说的那样,‘伸手必被捉’,他的行为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该旁听人员表示。